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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熊丙奇
  如果學校開設的課程有限,必修課的比重過高,學生自主選擇空間不大,所謂淘汰制,就形同虛設;而如果沒有教師同行評價機制,對教師、課程的評價就完全由學生說了算,那些對學生嚴格要求、給分較低的老師、課程就可能被無辜淘汰,大學的“水課”會進一步增多。
  以後,廣東高校中不受歡迎的課程將被淘汰。省教育廳透露,省發改委、教育廳、財政廳等部門近期將就完全學分制收費管理出台實施意見,此舉將有利於教師授課和學生選課的雙向選擇,對不積極投入教學或者授課水平較差、不受學生歡迎的課程和教師逐步予以淘汰,從而形成教師教學競爭和淘汰機制,促進工科師資隊伍的水平提升。
  完全學分制本來就是和教師、課程淘汰制相連的——如果學生自由選課、選師,那麼,那些沒有學生選擇的課程、老師當然要被淘汰,以此提高課程質量。但是,要做到這一點,需要真正的完全學分制,同時要完善的導師制。如果學校開設的課程有限,必修課的比重過高,學生自主選擇空間不大,所謂淘汰制,就形同虛設;而如果沒有教師同行評價機制,對教師、課程的評價就完全由學生說了算,那些對學生嚴格要求、給分較低的老師、課程就可能被無辜淘汰,大學的“水課”會進一步增多。
  我國高校從上個世紀90年代起,就開始實行學分制改革,但迄今為止,真正實行完全學分制的學校幾乎沒有,絕大多數號稱實行學分制的高校,實行的是學年學分制。其基本特點有:必修課比重過大,占到80%以上,選修課只有10%多,甚至僅僅是點綴;學校給學生的選課空間很小,如果對一名教師不滿,但其他教師的課已選滿,學生也不得不選這名老師的課,近年來,由於大學重視學術研究,輕視本科教學,教授能給本科生上課已經不錯,根本談不上學生選擇教授的問題;學校對學生的管理、服務,包括學籍管理、就業服務等,都按學年計划進行,提前畢業的學生只是少數,而延期畢業的學生,就可能遭到就業服務、生活服務(比如在學校寄宿)根本上的尷尬。
  因此,最近這幾年來,一些地方推出的按學分收費改革,就被質疑為借學分制改革,變相提高學費,但對學生的教育教學服務並沒有多大改變。廣東出台按學分收費改革的管理辦法,千萬不能只有按學分收費的措施,而不見學校推行完全學分制。推進完全學分制,要求學校必須有充分的辦學自主權,自主設置課程,由此增加學校課程總量,減少必修課比重,增加選修課比例;與之對應,要求每個教師(包括教授、院士)必須為本科學生上課,重視對學校教育教學的投入。
  實行完全學分制,不僅是擴大學生選擇權的過程,也是落實教師教育自主權的過程。教師的教育自主權具體包括兩方面,一是教師可自主設置課程,當然這不是說課程設置由某個教師說了算,而是課程的設置,應由學校、學院、系科的教授委員會論證,根據本學科、專業的特點開設相應的課程,不是按行政部署設置課程。
  二是教師同行評價。對於教師的上課質量、能力和水平,目前流行學生評價,這是評價教師的一個角度,但如果對教師的評價完全依賴學生評價,也會出現其他問題,比如,學生認為某些基礎學科、課程對就業沒用,不願意選,那麼,學校是不是不再開設數學、物理、歷史等基礎課程?再比如,學生認為某個教師要求太嚴,每次讓不少學生掛科,於是給老師差評,假如學校認同學生的評價,將嚴格要求學生的老師淘汰出局,那麼,還有多少老師願意認真教學、嚴格要求學生?——在我國,目前還有部分學生是衝著一紙文憑上大學的,在選擇選修課時,很多學生爭相選擇那些要求不嚴,容易得高分的課程,這提醒教育管理者、學校辦學者,不能只以學生的選擇、評價作為唯一的依據。
  要讓學校形成辦學特色,建設高質量的課程體系,學生的選擇權和教師的自主權,是不可或缺的。事實上,自主辦學、學術自治、教授治校、學生自治,是現代大學密不可分的組成內容——學校必須擁有辦學自主權,但用好辦學自主權,需要靠學術自治、教授治校和學生自治;當前,我國學校管理的問題是,學生沒有選擇權,教授沒有自主權,在整體行政治校的框架下,行政對學生和教師的權利進行調配,結果很難平衡兩者的關係,製造出新的問題。只有同步推進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、教師教育自主權和學生選擇權的改革,才能起到改革的成效。
  (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)  (原標題:由學生淘汰不受歡迎課程可行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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